按照我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自行采购初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对氮气发生器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氮气发生器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sy2020/5-6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科技五路21号
澳门人威尼斯3966的联系方式:029-6228844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设备质量、安全合格,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期和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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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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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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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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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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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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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发生器(原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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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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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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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参数委员会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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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包含供货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情况的时间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1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为非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但需提供其为制造厂商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均为必备资格要求,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开标现场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6日至5月11日9:00时起—17:00时止
2、发售地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312室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当天(具体以通知为准)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3、磋商地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陈芳
电话:029-62288442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